為充分發揮審查調查工作的標本兼治功能,鄱陽縣紀委縣監委在嚴查腐敗案件同時,采取“通報+警示+回訪” 結合的模式,做實做細做好審查調查“后半篇文章”,力促懲治成果向預防成果轉化,實現紀律審查、監察調查綜合效應最大化。
通報曝光敲響“警鐘”。該縣紀委監委用足用活通報曝光這一“利器”,對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“四風”問題、扶貧領域和農村基層黨員“微腐敗”問題等典型案例,通過網站、微信平臺、下發通報等形式進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。
警示教育增強“免疫”。堅持用“身邊事”教育“身邊人”,積極探索推行“一案三會”警示教育活動,利用處分決定宣布的關鍵時期,組織案發單位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、黨員干部警示大會,警示黨員干部守“底線”,力求實現“處分極少數,警醒大多數”的效果。
回訪教育卸下“包袱”。該縣紀委監委及時制定出臺《鄱陽縣紀檢監察機關回訪教育工作制度》,采取函詢了解、談心談話、實地考察、專項調查等方式,定期對受處分黨員干部進行回訪教育,了解受處分人員對自己所犯錯誤的思想認識、改正情況和工作狀況,幫助其卸下“包袱”,輕裝上陣,以新的工作業績贏得組織和群眾的信任。